房产纠纷如何判定恶意购买
更新时间:2014-07-11 11:26:08
问题描述:
有一处2001产前所得房产,安置协议被安置人是4人A(户主)B(户主之子)C(之孙)D(户主儿媳妇),虽然该处房产购房合同是户主一人,但回迁时户主写了一份具结书,大概内容是证明该处房产与儿子共同购买。因为房子有贷款是以A名义贷款,B每月还款,直到2010年因为银行系统升级需要A身份证办理新的银行卡,B多次找A协商,但A一直拖着不办。
房子从2003年回迁至今一直由B.C.D居住,A从2003年再婚未在此房居住,2012年A在BCD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自己名下的房产证,并于同年转卖给E,E多次带人以收房为借口上门使用各种流氓手段逼迫B腾房。
B手上有视频证据,证明E承认买房前从未看过该房子,E也询问过B打算要多少钱腾房的话。
请问B可以到法院起诉A和E买卖合同无效,他们是恶意串通的吗?
法院认可视频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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