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法律算是保护贫苦百姓还是针对房屋出租的房东?
更新时间:2014-07-07 21:59:36
问题描述:
你好,本人于今年初出租商品房给某公司作为其宿舍。在3个月前,大门的玻璃不知何原因破碎了(本人因不住那里,而且没人通报,所以不知情况)。其后过了几天,该公司员工王某半夜归来,在门口摔了一跤把右眼眼球戳破。经3个月的治疗,右眼已无法复明,算是8级残疾。现其向我方索赔15万,因此本人想咨询一下。在本事件中,我方作为房东应负多少责任,而该公司又该负多少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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