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
更新时间:2014-07-10 19:47:5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在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入职时签的是三年合同,工资每月3000元。可是工作了三个多月也没有开支,连续多次去要,最后一次要工资是4月25日,老板生气了说你别干了,次日将我的办公室的钥匙换了,并让我到别处去办公。我坚持到4月底就离开了公司,以后多次找原单位要工资,最后只开了每月2500元,并把我在别的办公室工作的那几天工资给扣了。请问我每月扣的500元及最后的四天工资可以找回吗?公司单方面中止合同违法吗?应陪偿我多少个月的工资合理呢?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