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要求公司补交五险一金
更新时间:2014-07-19 01:28:10
问题描述:
我于2001年7月2日入职,公司直到2005年6月才开始购买社保,2008年7月才开始购买公积金,目前我仍在职,请问我可否要求公司补缴之前的社保和公积金,另如补缴后,社保资料显示是否就变为参保时间为2001年7月,我离职后如要申请失业险,是否是可以按2001年7月开始缴纳失业险进行计算。如我失业后,是否是要将养老和医疗的个人及企业应缴费用都由个人进行缴纳。失业险还需要继续交吗?公积金怎么交,是否可以停交或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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