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范职务侵占罪,数额在58万,当时退还40万
更新时间:2014-06-30 16:23:50
问题描述:
在北京范职务侵占罪,数额在58万,当时退还40万,公司给出了量解书,答成协议是剩下余额在出狱后一年内还清,如还不上余额,卖房子还清,可是判决书上是判刑=年零六个月,则今当事人还清尾欠,但是%0%0有提到房子如何,当时还公司钱是他父亲代还,协议上签字也是他父亲代鉴,最近去燕郊房管局去要房本,可是人家说法院案子%0%0有结%0%0,暂不能给,
我想咨询律师,这还跟房子有关系吗?判决书上也%0%0说不让卖房子呀?还有如果判刑出来后一年还不上,那么法院介入的话是不是民事赔偿?法院还能给把房子卖了还尾欠吗?请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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