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投诉—医院诊断过失应承担的责任
更新时间:2014-06-24 22:15:12
问题描述:
我妻子于今年六月10号因右下腹感觉疼痛而进入人民医院检查。当时妇产科以盆腔炎名目住院治疗 一星期后又突发阵痛 经副院长会诊建议我去九江妇保医院复诊 结果显示为宫外孕 次日便请专家做宫腔镜手术 因为前期治疗不当导致错过及时治疗时间并产生右侧输卵管切除 左侧输卵管粘连较重(直接影响未来生育)现已花费医疗费用一万余元 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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