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在实习之前找到工作实习,期间签的合同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4-06-19 07:32:46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2013年5月5号签的合同参加培训,6月1号回来是正式上班 但是7月1号才是学校安排正式实习,那时候因为喜欢这份工作,签合同的时候也没有仔细看,只是听他们说 就直接签了, 在培训之后为本企业 工作一年 却还是要求赔偿所有培训费用,在合同期满之前把培训费用从工资里扣出来,合同期满后再返还。这是合理的吗?如果在合同期满之前辞职的话,还要赔偿培训费用的3倍。请问这是合理的吗?劳动法上面对于员工利益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呢? 企业甲方在合同内并未作出什么承诺,全是限制乙方的条例,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要求重新签订合同吗?甲方应该对乙方作出什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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