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咨询
更新时间:2014-06-15 11:41:58
问题描述:
甲为保洁员(64岁)在一小区保洁工作,未与任河公司签订过劳务合同,每月工资均有班长代犮,并从未要丙签过工资单,甲工作中受伤致残十级,甲凭上岗牌上载明的主体乙物业公司诉院索赔,审理中,乙物业公司应诉提供其与丙物业公司合同一份,载明乙将其保洁工作发包给丙物业公司,双方合同约定,其保洁人员系丙物业公司人员,工资丙支付,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及意外伤害均有丙物业公司承担。请回复甲诉乙索赔主体是否正确?并提出相关建议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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