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套房子被同一法院,同一法庭,在2年的不同时间先后判给三个人,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5-09-27 19:31:01
问题描述:
同一套房子被同一法院,同一法庭,在2年的不同时间先后判给三个人,该怎么办?
具体情况:张五宿之兄张同宿在张五宿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张五宿的房屋换购两套新住宅的纠纷经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张同宿返还张五宿两套住宅。该房由长安区法院于2003年开始执行。(经法院及其他法律工作人士检验,该判决没有任何问题)
在二审期间,张同宿将两套房屋卖给张凯成,11月(二审以结束)张剀成又将房屋卖给另外两人。
在这两年中,该院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使此案两年一直得不到执行。
在执行时,执行人员称主要问题是“双方争议的房产在判决书上未写房号,指向不明,无法执行”但该房在一审二审期间白佛村尚未对该房编号,经咨询法律工作人士,称:“双方争议房屋为特定的两套房屋,怎么会指向不明?”况且白佛村已出具了两套房屋的编号证明。
在市区两级人大及高院、中院两级法院的干预下,终于在2004年11月贴出执行告示,但原告苦苦等待4个月(为什么要等这么长时间)后在2005年3月将要执行时,被执行人又拿出同一法院,同一法庭在2005年1月至2005年3月年的审结判决书,书中称:这两套房屋属原告(即现在住在房子内的人),与他人无关。
至此这套房屋的执行又陷入僵局,房子同属三人。市区两级人大及高院、中院两级法院的干预因为法院中的某些领导横加干预业已无效。
在一系列诉讼中,张同宿张凯成一伙共同伪造了许多证据,并且这些证据前后矛盾,漏洞百出。
张五宿的房屋是否还能执行回来?!如果还能执行回来,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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