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屋合同买卖纠纷
更新时间:2014-06-17 09:51:12
问题描述:
我2013年8月卖了一套房子给别人,总房款40万,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是:定金10万,签合同后一周之内再付10万,过户时再付尾款20万(但合同没有约定过户的时间)。但买方付了定金10万后,后面10万延迟付款了7天。我要求其赔偿对我的损失,协商未果,直到今天,买方已经起诉我。让我退还定金,并支付利息4万余元。我该怎么应对?谢谢!(我房子是乡镇的,有3家租客和底楼门面,由于卖房,合同约定的是我有义务协助买方与租客解除合同,因此我把所有的租客交的房租都退了,并且从合同签订后就一直没有再租出去,一直空着,我能向买方提出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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