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经过是这样。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高中生
更新时间:2014-06-05 06:28:58
问题描述:
您好,事情的经过是这样。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高中生,13年5月班主任没收了我一部价值3000元的手机,当时和他协商后表示在我毕业时归还。今天是高考前在校最后一天,统一发还手机,但是我的手机以丢失为由拒绝归还,我向校长反应情况后被打发回来,未得到答复。请问在这件事中我应该怎样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利? [注]1.还有另一同学手机也以同样理由被拒归还 2.班主任没有证据能证明手机被盗 3.我有淘宝交易记录和快递签收单,能证明手机价值和手机所有人为我 4.本月14号我才满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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