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子,通知3月20日前收楼,但3月1
更新时间:2014-06-04 13:02:34
问题描述:
买了房子,通知3月20日前收楼,但3月15号去收楼发现房子存在很多问题,包括没达到合同规定的交楼标准,于是在房屋交接验收单上写下“不确认”收楼。之后10天内又寄“收楼议异函”给开发商,但开发商一直没书面回复。具体情况是:1、整个房子多达十多处的渗水部位(电箱周围、烟道周围、入户阳台天花地漏弯管周围、主卧南立面右上角、主阳台两端立管周围、各飘窗台等等)。并且整改后出现再次渗水问题,然后再整改。 2、房屋隔局四周的地面、墙面不计其数的空鼓。 3、两个卫生间均发现较大面积空鼓,但物业迟迟不予理会,5月5号才同意整改。 4、推拉门刮花、变形,物业久拖不给予即时解决。 5、预留门洞与设计不符,原设计门洞高2200毫米,实际门洞高2450毫米以上,物业迟迟不予理会。 6、进衣帽间左侧墙体设计宽度600毫米,实际宽度555毫米,影响衣柜的制作摆放,物业迟迟不予理会。 7、入户阳台墙身未按合同约定贴外墙砖,物业迟迟不予理会。 8、3阳台均未按合同约定油乳胶漆,以一种不负责任的方式应付了事,更加激发本人的愤怒情绪。 9、客厅、房间天花未按合同约定刮腻子,物业迟迟不予理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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