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财务纠纷
更新时间:2014-05-26 19:16:32
问题描述:
甲乙双方为出租与承租关系,合同注明如乙方要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需甲方同意。期间丙方找甲方短期租店铺的一小部分门面使用半年,租金共为6000元,甲方经与乙方商议同意出租,并由甲方支付租金给乙方3000元(当时乙方并不知道丙方支付租金6000元),甲方赚取了中间费用3000元,甲方理解为这是同意出租铺面的费用,过后乙方得悉甲方共收了6000元,告甲方诈骗,这样成立吗?如乙方发起民事诉讼会胜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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