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八年留用工,未赚一分倒贴5万
更新时间:2014-05-25 22:37:08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无意浏览到这对你诉苦一番叨扰了:我家三代信合人爷爷39死于信合岗位,父亲49死于岗位,家父去世时联社以帮我转正(本人06年入社,07年成为“留用工”,所谓留用工即省在编临时工)为由让我父亲火葬,鉴于当时家里的经济窘迫,同意了,谁知道,时后多年转正一事却不了了之,09年信用社开始清收员工自借贷款,家父当年以家母与本人名字帮助他们借款几十万,本人压根都不知情,联社一次性将我工资全部扣去还贷,当时我刚新婚,并有一新生儿,巨大的生存压力使我和联社领导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联社后要求以我的名义背负家父,家母全部名下债务,不然工资依旧不发,当时抵触了1年多,每月我都只领400元生活费,可想而知当时我家的生活拮据到什么程度,结婚时是借的钱,后又有小宝宝,可每月却只400元工资,妻子又无工资,实属无奈,同意了联社的要求,以我之名 顶下了 家父几十万的贷款,苦不堪言,我工资系数只有0.7(职工1.0 副主任1.6 主任1。8)拿着别人位数不到的工资,为心无愧的工作了8年,现小孩即将读书,家中却出了债务无任何余款,我彷徨无措了~ 望律师能指点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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