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款12万办理银行按揭作为付款方式,这属于开发商一房二卖吗?赔给拆迁户与卖给他人有区别吗?
更新时间:2014-05-25 10:47:37
问题描述:
2012年3月与开发商签订购房意向书,2012年4月签订“购房合同”以首付20万,余款12万办理银行按揭作为付款方式,当我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清20万的首付后,开发商以他们不能办理银行按揭为由,要求要一次性付清,我实没有一次性付清的能力,多次与开发商协商余款的付款方式均被其以各种理由推拖,在我的积极筹款中,发现开发商把与我签订合同的房屋赔给了拆迁户,这属于开发商一房二卖吗?赔给拆迁户与卖给他人有区别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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