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受到其它人伤害
更新时间:2014-05-22 11:08:33
问题描述:
在上个月4月二十八晚上下班时,在厂门口我们三位同时即是老乡在一起,有一位我们不认识的同事所向我同事说了一句话,就问我那位同事你是不是看我不顺眼,当时我们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在我们出了厂门口,想回宿舍路上,遭遇到刚刚时那位同事跟我那位同事说过的话,他们的朋友抱住我那位同事肩膀说了什么,我就不是太清楚,然后有个人冲向我那位同事背后就打了起来,我上前说有话好好说,突然间又有一个人向着我就打了!在被他们打的过程中,五六个人围住我打,那时候被他们打我不在清醒当中,看不清楚是谁,拿空酒瓶从我头部打破了皮璃瓶向我下巴插入。让我全身上外有伤,伤得最重的下巴,律师你在你看来,他们会受到什么法律来惩罚,或会作出怎样的赔偿问题?在法医鉴定下我的伤属于轻伤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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