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日,上班路上,我骑自行车靠路边行
更新时间:2014-05-13 13:18:00
问题描述:
4.16日,上班路上,我骑自行车靠路边行走,被一辆在马路上拐弯的汽车撞伤倒地后,汽车行驶二十余米后方停,开车人过来就质问我为什么撞他的车,财政局十余人将我围住,你为什么撞他的车,我们都看见了,多是目击证人。指责我达十五分钟。后经交警认定,汽车负全责。经医院诊断,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需卧床休息。但根据规定不能开病假条。左胳膊被车撞伤流血,上身棉衣被车撞破。自行车前轮胎被车撞变形,自行车多处被撞痕迹。现在,我每天忍着疼痛坚持让老公请假接送上班。走在路上,时时前后左右看看,提心吊胆,想着不要再被汽车撞伤。。。。。。精神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我该如何获得肇事者的身心赔偿? 4.23日,到交警大队,说,责任人17日到交警大队将案子撤销。目前案子已被责任方私自撤销。在交警大队坚守六个小时才拿到责任认定书。但认定时间写的是4.16日,可以吗?直至到今天五月10日,天天晚上做噩梦,白天晚上的提心吊胆,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到我身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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