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2002入职的,但是公司在20062010年
更新时间:2014-05-09 11:51:4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2002入职的,但是公司在2006-2010年中断了社保缴纳,我发现原因是我的户口性质搞错了,但是明明入职时写的城镇户口,现在也是城镇户口,我找公司时让我提交了一份户口本复印件,但是我已结婚,户口于2008年迁移婆家,现在我有找到2004年毕业时的户口迁移证复印件,交给公司证明2006年我就是城镇户口,但是公司让我证明2002年入职时就是城镇户口,我让他查入职资料,结果公司把入职资料搞丢了,说是我不能证明的话滞纳金让我个人出,这样我该怎么办?难道公司把入职资料搞丢了就应该让个人承担滞纳金吗?我现在去上学时候的派出所开证明吗?户口都迁走了会给开吗?可以去仲裁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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