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4月12号一租客签协议租房一年
更新时间:2014-05-05 12:42:32
问题描述:
我是房东,4月12号一租客签协议租房一年,半年付,第一次付款是17100,当时对方只付了10000,余款至今未付,我把当时和对方约定的合同条款贴上来,能问下律师可以让对方出多少违约金吗?谢谢了。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依约交付租金,如未能依约给付租金,按乙方应交租金的 10%/天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收回所出租之房屋。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退租,必须提前 叁拾天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月租金的 200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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