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3年1月买了一套房屋,并同时过户
更新时间:2014-04-28 10:17:02
问题描述:
我2013年1月买了一套房屋,并同时过户到我的名下,我成为了实际产权人。合同约定2013年5月1日交房,但是原房主到期没有交房,因为她的妹妹也住在房屋里面,她妹妹说房子有她的份额,不肯搬出,房主已搬出。我是通过房屋中介买的房子,看房时也没有发现里面还有其他人居住,并且房屋产权本等凭证只有原房主一个人的名字。我于是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把原房主作为被告,她妹妹作为第三人起诉至法院,于2013年11月判决并生效,判决主要内容:我是善意第三人,房屋交易合同有效,被告于15日之内把房屋腾退出来交予我,第三人负有协助腾房义务。判决书中还提到:原房主与其妹妹的纠纷属于另案,法院没有作任何支持(因为原房主的妹妹在案子审理过程老是说房子有她的份)。我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正在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发现原房主妹妹的老公也在房子里居住(我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后来我又了解到,原房主的妹妹到另一区的法院起诉了她的姐姐,起诉内容比较复杂,但是我一直是案外人,后来另法院判决中支持了她妹妹(没提她老公)的对房屋具有居住使用权,判决已生,这样她更以此为理由不配合腾退房屋。现在还在对她们进行执行中。以上就是整个简要过程。
我想请教律师的是:(1)她妹妹对这个房屋具有居住使用权怎么理解,对我有什么影响。(2)我想起诉原房主妹妹占用我房子的费用这个费用在法律上叫什么费(是不是房屋腾退费,可能我说的不准确)?案由应怎么写?法院一般会支持吗?(3)我想起诉原房主妹妹的老公腾退我的房子包括占我房屋的费用?案由应怎么写?法院一般会支持吗?(4)我马上要起诉原房主的违约金了,这个违约金和我(2)、(3)中所提费用有什么联系或者冲突吗(是不是只能起诉一种费用)?
期盼您的指点,在这里先送上我深深的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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