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合伙做生意,因为是很好的朋友。没有签订书
更新时间:2014-04-26 16:25:22
问题描述:
我和朋友合伙做生意,因为是很好的朋友。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也没有明确说明事后怎么分配的事,由于对方出的钱多,生意比较淡,我们双方都同意不做了,因为都是好朋友我把剩下的东西全部都给他了,可是对方还要求他赔的钱让我给他平分,这样合理吗?假如就是之前说好的一起做分红五五分的话现在他赔的钱还要我给他一起承担吗?是不是应该按照出资比例来承担各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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