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包庇、是否错误逮捕,如何申诉。
更新时间:2014-04-26 13:12:46
问题描述:
1991年8月24日因涉嫌包庇经乌当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由乌当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捕前系贵阳监狱管教干部。后经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以(91)筑检监不诉字第01号、不起诉决定书决定不予起诉。
事由:我于1991年4月17日轻信邹xx(同年6月7日被抓获,己判刑)“其手是同三江农场干部追捕逃跑劳教学员时摔断的谎言,同屈xx、方xx(另案处理)将邹xx的病历、X光片送到三江农场。同年4月下旬到刘xx(已起诉)的继父处看过邹xx,同年5月到惠水看过邹xx两次。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