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前按揭购房
更新时间:2014-04-24 09:35:26
问题描述:
我跟我女友现在想购房,因为我女友是在房地产上班,所以那个房子对于员工购房有优惠,但是因为未婚,房产证必须写女友的名字,房屋贷款是女友来贷款,但是首付跟每月的按揭都是我来支付。因为不知道在婚前会不会两人发生什么问题,所以两人想拟制一份协议,大体意思就是如果婚前两人分开的话,由我女友在协议时间内偿还我所缴纳的首付与按揭款项,如果女友没有偿还能力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偿还所协议的款项,那就由我来继续偿还房屋所剩余贷款,在贷款还清时,由对方无条件协助我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把房子过户给我。请问这样的协议对于我们双方来说具备法律效力吗?如果不具备法律效力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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