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人签了一年的合同,住了不到三个月,现在说不租了,我有权收违约金吧?
更新时间:2014-04-20 08:42:02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房东,与租房人签了一年的合同(2014.2.12-2015.2.12),上周租房人给我电话说她工作有变动,说不租了,我就说好,按照合同来,合同上写的是如果有一方违约,就付另一方一月的房租作为补偿.然后她们说考虑。今天又给我电话,说工作又不调动了,要继续租,但是又说我的房间又没有信号之类的,要我降房租,我肯定不同意,合同都签好了的,我就说你要是觉得房子不好的话,你就不租了就是,然后就交违约金,她又不同意,说是我的原因,说我们房间信号不好之类的。这种情况,她不租的话我有权利收违约吧,如果有争议的话,我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呢,我房间里面有洗衣机之类的电器,担心她们会不会偷东西走呢,因为今天我执意要收违约金,因为我觉得是应该的。然后她就威胁我说晚上给我打捎扰电话之类的,真是无赖。
了,
请问我现在该有哪些途径可以维权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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