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性格不合,离婚时财产纠纷
更新时间:2014-04-13 16:15:12
问题描述:
1.婚后买了一辆汽车,4.5万元;现价值2万元左右。2.婚后买住房一套,写女方一个人名字,总房款57万左右,首付款17万(其中男方父母拿9万元,当时说好为借款),其他8万元(有3万元是女方婚前所有,剩余5万元是管女方二舅借的)。每月还购房贷款2400元,到今天应该在20个月左右。3.房子交契税约8000多,维修基金6300多,入住费3000多。4.房子装修男方父母拿1万元整。5房子装修男方个人刷信用卡1.1万元。6.房子装修女方拿7200元。7.婚后,女方买个人社会养老保险每年6000元。8.婚后,女方报电大自考,每年2000多。 现在女方说,管二舅借的5万元钱,房子每月月供2400,以及契税,维修基金,入住费男方都没拿钱,不同意平分。 请问律师,我是男方,如果我不要房子,财产应该怎样分配? 如果我要房子,财产应该怎样分配? 如果女方现在没有钱,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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