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女友在武汉购房准备结婚,因我不是武汉
更新时间:2014-04-10 20:53:18
问题描述:
我与女友在武汉购房准备结婚,因我不是武汉户口,所以以女友的户籍购房(女友属二套房,所以首付额度很高)。首付我出资大头,女友只出资一小部分,贷款部分以女友公积金还贷,她每月还贷后,我再把钱汇到她的卡上,实际上是我在还贷。为了防止婚后不测导致纠纷,请问像我们这样的情况可以做个公证吗?该如何公证?请专家予以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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