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地就诊新农合的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4-04-09 22:47:48
问题描述:
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我妈妈在合肥陆**学院医院确诊为抑郁症,需要治疗,但是因为属于精神问题吗,住院治疗会加重患者负担,所以没有住院治疗,但是每半个月需要去医院复诊,每次需要花费5000元左右,因为经济问题,想报销,我们当时办了新农合,但因为是外地就诊,而且还没有住院,不了解能不能报销。但是听医院说慢性精神病属于特殊病种,不一样。就想请问下您是否可以报销,如果可以的话,报销的比例是多少,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吗?麻烦您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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