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租种了50亩地,种植核桃树
更新时间:2014-04-07 22:34:29
问题描述:
2010年,我租种了50亩地,种植核桃树。经过三年的观察,这块地不适合种植核桃树。于是2013年秋,和出租方商定,解除租地合同,并商定2014年春天把树移走。他又把地租给其他人。由于今年春天较冷,3月下旬去挖树苗,挖不起来,和出租方说了一下,过一段时间过来挖。4月6日,他通知我们去挖树,说租地的人准备要耕地,我们当天就去挖树,但是我们去的时候,他已经把地耕完了。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请您从法律的角度帮我分析一下。谢谢!盼您尽早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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