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同行电动车(二人都是电动车)发生碰擦
更新时间:2014-04-09 12:43:37
问题描述:
我与同行电动车(二人都是电动车)发生碰擦,对方摔倒,交警认为我后面超前,是我过错,负全责。实际是我在右边行驶,他在左边,我向前行驶时左边他避车时偏向我方,刹车不及,把手部位有碰擦,由于对方摔倒医院检查CT,再住院观测,现一周,已住院5000元,护工500元。CT600余元,向我拿医院伙食费250元。全是我付共计6000余元,现在还怀疑左肩骨折,后续休息他要算误工10000元(3700一个月工资),现在二轮事故变成天价赔偿,请问事情如何解决,谢谢帮助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