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父母的房产官司
更新时间:2014-04-06 09:52:02
问题描述:
我于1996年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因经济原因是父母帮我垫的房款,所以交款收据上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我因经济情况一直没有好转故房款一直没有还给父母,父母说一家人也没什么还不还的。直至2005年8月办理房产证时,父母说产证必须写他们的名字,因为钱是他们出的,我当时就傻眼了,根本没想到会这样,但因我确实没出一分钱,也不能跟父母硬争,就想了个计策:正好女儿那年要上小学,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要求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等相关证件,于是我跟父母商量说能不能考虑女儿上学的情况暂时把房子写在我的名下,等上初中后不需要房产证明了父母可随时把产证改回去,父母考虑后同意了,但要求写份协议,具体内容为:1、双方承认住房是甲方(父母)独资购买,乙方(我)未出资;2、经双方协议,办理该住房产权证时,署乙方姓名,产权证由甲方保管;3、乙方无权单方出售、出租该住房。若须出售、出租该住房,须经甲方同意,否则无效;4、该住房最终处置权归甲方所有,或由甲方委托人处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5、本协议书签订之后,无须公证,可视为法律文书。 协议书上父母和我均签字按手印,见证人为大哥,也签字按了手印。至2012年11月我女儿已上初二,房产证已经没有作用了,父母遂要求我去办理产证改名,我不愿意,房子是我的名字,我可以把父母垫付的钱还给他们,但他们不肯,还打算将我告上法庭,想请问律师,我这官司是否可打?胜诉的概率有多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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