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受损害索要赔偿
更新时间:2014-04-03 20:15:1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从网上看到您的信息的,有个问题咨询您。2014年3月23号晚上我弟跟两个朋友一玩牌,一起喝酒,在玩耍时因为其中一个跟我弟借钱的事发生了纠纷,那个朋友就随手拿起菜刀砍了我弟的头部,幸亏躲的快,另外的那个朋友拉架了,最后砍伤了后脑勺(左耳朵后方),当时头部流血了,那个朋友还下了我弟的手机,不让给任何人打电话,还让我弟下跪求饶……,最后另外的那个朋友送我弟去的医院。医院初步鉴定是轻微伤(刀伤4公分),现在还在住院,医药费花了快1万元,事情发生后我们报警了,派出所将人抓起来24小时后送往 看守所,好像说10天后释放,事情发生后第二天早上他爸去医院看我弟了给了2000元医药费,再没去过医院,后来我爸妈去他家要医药费,他们不给,我妈就在他家等,结果他就又给了2000元。我们想通过私了的方式,获得医药费,可是他爸妈不给。我想咨询的是如上情况,我们应该咋办?才能获得医药费?如果要走法律程序诉讼的话,需要啥流程?是不是要请律师?这样划算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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