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房地长公司(C也是甲公司的子公司)问:哪种土地转让方式比较合适?需要成立项目部单独核算吗?
更新时间:2014-03-28 12:25:55
问题描述:
拟建某商业大厦,占地20亩(13331平方米),工业用地,容积率2.5,购买价50万元/亩,此地属于A投资公司(A是甲公司的子公司)。
现将该土地划拨给B建筑公司(B也是甲公司的子公司),在该土地上建写字楼,作为办公楼,此地有“工业用地”变为“商业用地”容积率有205上升到3.0,交土地变性费用190万元/亩,(总计土地费用将上升到240万元/亩)所建的建筑物多余的拟将出售(商铺1万方,写字楼两栋(容积率3.0),2.5的容积率2.3万方。)
C房地长公司(C也是甲公司的子公司),为代建方。
问:哪种土地转让方式比较合适?土地接收方为哪一方比较合适(B公司或C公司)?出租和销售多余的建筑物哪种合适?是否需要改变土地属性?如果代建,需要成立项目部单独核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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