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筹莫展急盼帮助·!
更新时间:2005-09-26 22:38:01
问题描述:
我与上海科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在2005年7月23日欠了一份加盟合同,为期1年,合同里说我方满足他要求之后会派一名美导驻店指导协助开发客户,我满足了公司的条件,公司也派了一名美导,可不到1月公司就把美导撤走了,说要交5000员的押金,逐月返还,一月返200元,如果美导当月完不成6000员的销售任务,就不返还这200元,将其作为美导的工资。
现在我店没有他们公司的美导,产品销售也做不下去,我们就希望公司能派美导过来指导,我们怎么做才能让公司派美导过来呢?我们的合同有法律效用吗?希望大家能帮助解决一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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