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更新时间:2014-03-24 11:19:11
问题描述:
您好,我现在因为患有三级高血压,医生建议要规范作息时间,不宜从事重体力工作,而我现在工作是轮班制,经常要上夜班,所以常需请病假休息,也可能不能像以前那样的卖力工作,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是否可以不经我同意,更改我的工作岗位,降低工资,因为合同上有这一条,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怀况更改我的工作岗位并调整工资,我看网上说这一条与新合同法是相悖的,那么我可以拒绝吗?另外我种情况,要是和公司解除合同,应该如何索赔?因为高血压是慢性病,治疗时间是很长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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