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结婚,婚前一方有贷款房一套,如要离婚的话,怎样计算补偿给对方款项?
更新时间:2014-03-24 18:52:47
问题描述:
2008年结婚,婚前一方有贷款房一套,婚后每月归还贷款计14万,2012年4月一次性全部还清贷款15万元,其中:用积蓄5万元,借亲戚10万元归还的,尚有5.4万元没还亲戚。请问,如要离婚的话,怎样计算补偿给对方款项?未还的5.4万元属于哪一类:1、算夫妻双方共同归还了贷款,2、不算夫妻双方共同归还了贷款,属于购房方的债务。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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