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口角被人用铁锹击打头部,且故意只打头部
更新时间:2014-03-17 13:07:03
问题描述:
因口角被人用铁锹击打头部,且故意只打头部,造成对方昏迷一小时以上,大量出血,甚至短暂性失忆(半小时左右),额骨塌陷,鼻子粉碎性骨折,左眼严重外伤性白内障,多处眶壁骨折......案发现场没有人,打完人他就跑了,初步鉴定是轻伤,请问从昏迷时间和出血量上有可能算重伤么?请问我可以告他故意杀人未遂至轻伤么?因为他每一铁锹都只往头部上击打,铁锹把都打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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