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律师·麻烦看下·
更新时间:2014-03-15 16:41:54
问题描述:
2013年10月27在张店发生的事故·我是面包车左转碰倒一位60的老大爷{骑自行车}当时我打120送到医院·拍的片子什么的·都检查了·说是颅底软骨骨折·有一块淤血,在医院住了一个月的院·所有的费用都是我花的·一共花了3万多{其中打了好多针胰岛素了}·{我是全责}最后他们家的人说要出院{出院当天又开了5针胰岛素没和我说}找我商量出院的事·说还要一万的营养费,我当时说太多了,他们家的人说如果不给继续住院我还是要花钱的·{就是这个意思},所以我当时同意了·就和他儿子签的协议,最后还有一项是出院后2个星期复查也要我花钱·我也同意了·我车的保险只有交强险,只能报医疗费1万,护理费6千一共1.6万·保险公司已经给他打过去6.1千了·我只想问问如果我现在如果不给他剩余的·走法律程序·他还能拿到剩余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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