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10月与西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有限公司的催款短信,西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这样做合法?
更新时间:2014-03-12 23:02:12
问题描述:
我于2012年10月与西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承租VOLVO EC210B挖掘机一台,并在前9个月按还款计划书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内足额向**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还工程机械贷款。后因工程量减少,还款压力太大,未及时向**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还款,西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2013年9月份将挖掘机拉至汉中一停车场,后来我筹好拖欠款,多次电话联系汉中办事处的相关负责人,都拒接电话,去办事处也只有售后工作人员在,回答也全然不知。在2014年3月4日又去办事处找,售后工作人员联系债权部负责人说,挖掘机早已租赁给别人。我说:为什么在没通知我的情况下,就将我已交款53万多使用仅910小时的VOLVO EC210B挖掘机转租给别人?但时至今日我手机上仍然每月准时收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的催款短信,西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这样做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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