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
更新时间:2014-03-12 18:22:23
问题描述:
我是北京昌平农民,家里有父亲、继母与1弟弟1妹妹(继母与我父亲后生的)他俩上大学户口已转居民,现在我还是农民已结婚有一女儿2岁,丈夫外地居民,无房产,目前在外租房(水电费全是高价)。我家原有老宅基地是爷爷奶奶留下的,后来父亲在我2岁左右时再娶后又新建了东西厢房。总面积有400平米。在我婚后为了使用户口方便,办理了单立户,由于村里、镇里要求单立户要有两间住房才能办理,父亲当时不同意给划两间出来,后来我们写了个协议说明2间房只做分户用不可居住这才把卫生间及一间小屋划给我们。为了单立户我只能这样了。我就不清楚我与女儿都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村里每年发什么福利都有给我们的,我是不是有使用本宅基地的权利啊?还有就是他在我小时候把地全盖了房把我的使用权利剥夺了,我无处盖房,最主要的还不同意我使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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