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名处理可否享受提前病退政策
更新时间:2014-03-12 17:16:48
问题描述:
本人1979年参加工作原国营单位,单位长期效益不好。1996年以书面辞职结果未批,不接受单位慰留。单位最后以长期旷工未办理任何手续为由除名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1996年之后以流动人员参保。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知2012年所患癌症医院给出的结论为属于完全失去劳动力,已经重新在民营企业就业1年。现在要去提前办理病退(国家政策50岁完全失去劳动能力可提前办理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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