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结的婚,我是女方,在
更新时间:2014-03-24 07:22:53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2013年结的婚,我是女方,在领结婚证之前,我老公自己贷款买了一套楼房,但是我跟他结了婚之后,一直是我们俩一直还贷款,而且还是女方还的多,若按照2014年婚姻法,如果以后生活不幸福,离婚的话,我只能把婚后我们共同还贷的二分之一给我是吗?而且没有房屋的增值部分,若十年后离婚,还是按照还贷款的钱给我,而不是十年后的房屋价值,是吗?谢谢?还有新婚姻法是2014年出的,我们是2013年领的证,也要按照2014年的规定走,是吗?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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