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驾驶车,对方驾驶电动车,我全
更新时间:2014-03-10 21:47:04
问题描述:
交通事故,我驾驶车,对方驾驶电动车,我全责,车辆全险,1月24日入院,2月17日医生告知对方出院,至今不愿出院,逼我交钱继续住院,我想通过法律,去法院!有一事请教,车辆是单位的车,由于着急提车,给对方签订了一个合同,就是在住院期间每天给她25元营养费,不然对方不同意签字放车,现在已经46天了,如果对方继续赖在医院不走,那是不是住多久我都得付给对方每天25元的营养费?是否能做医疗时间鉴定?如果做的话,我是不是只要承担医疗时间鉴定的结果时间给对方支付每天25元?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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