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房过户
更新时间:2014-03-11 12:15:35
问题描述:
公房不是不存在继承问题么?为什么父母不在了还要其他子女签字放弃继承?以前那公房是本人名下,后来借给母亲大人居住,被改到母亲名下,现母亲过世准备转回自己名下,结果房管所要所有子女来签字,这是为什么?其他子女都有名下住房,而且户口也不在此住所,只是弟弟有一个孩子,因上学一直借住于此,并想我把房子以后转给他孩子名下,我自己也有孩子,他又不是没有房产,非要跟我争。我咨询过律师,说是公房不需要其他子女签字,主要是同住人和承租人的关系,请问我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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