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证明为合伙人
更新时间:2014-03-07 12:20:14
问题描述:
我老公和他亲哥在我们结婚前就开了一个店,是用他哥的名字登记的,两兄弟、父母都没分过家。结婚前媒人、老公均说店是两兄弟合开的,曾经吵架的时候他父母也承认是合开的;两家人(两人均已结婚)从店里拿了多少钱都会记账;我曾经在店里帮忙记账,每个月也会支付给我工资。现在,我和老公打算离婚,他们全家人都说店是他哥的,我老公只是帮忙而已,所以我分不到一分钱。请问,这种情况下离婚,我对这个店有分割权或要求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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