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能出示相关证明也没有收房程序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4-02-28 13:21:09
问题描述:
你好,我于2012年2月与开发商签约以1278元/平方米的价格在衡阳县***购买了一套期房,前期已经付了22万多,昨天开发商来电通知去拿房产证,并要求3月20号以前付清以下尾款,否则每平方再多收100元,具体明细如下:
1.房款:182830元(143.06平方*1278=182830元)
2.房产证:21172元(143.06平方*148=21172元)
3.车库:75196元(26.11平方*2880=75196元)
4.车房产证:4908元(26.11平方*188=4908元)
5.水电入户:5000元
6.沙子:2300元(开发商已经在房里堆了沙子为住户后期装修用)
7.防盗门:2680元
8.铝合金窗及窗子防盗网14260元(阳台已经按封闭阳台全面积记入房屋面积)
合计:308436元
以上费用中房产证的办理费用和水电入户费用不符合相关规定,房屋阳台面积按封闭阳台全面积记入房屋面积那么窗子的造价是否要另外买单,开发商说交了钱就可以拿到房产证了,没有正规的收房程序,也不能出示五证两书和测绘证明就能办到房产证,是否有内幕交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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