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护士,我在绵竹人民医院上班
更新时间:2014-02-28 19:07:16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一名护士,我在绵竹人民医院上班,我与2012年2月与医院签订劳动就业合同,为期一年,与2013年2月到期,医院没有通知我们续签合同,到我在医院工作,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医院与2013年9月医院内部出了一个文件,要求我们辞职每年赔医院2万元的人才培训管理费,但我们不知道这个文件内容,医院也没有就这个文件和我们重新签合同,我2014年1月6号交辞职报告,2月6号到期,但医院以让我赔偿4万元为由,不给我办理辞职手续,并且扣押我的护士执业证,我想咨询一下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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