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您好
更新时间:2014-02-23 21:21:59
问题描述:
请问律师您好,本人在2006年,在青岛四方法院裁定的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欠款案被告人至今没有给我付款,在这其间我多次找法院,法院回答是叫我本人去找被告人,但是青岛这些年不断改建我又是农村的我去哪里找啊!当时申请案时我把法院所有收的一切费全部交齐,在2009年我再次申请执行时,我又交上一款费敦促法院回答,于此这样我不就成了二次受损人了吗,请求律师的帮助我该怎么办,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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