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更新时间:2014-02-25 13:28:59
问题描述:
我和爱人在公园经营一个游乐气堡,该女不给钱被我爱人催促,给钱时将钱2次仍在地上发生口角,我过去问明事因,该女推我一把,我爱人伸手阻挡时拉住其围巾,该女踢我爱人,我去抱住该女隔架不让打架,后该女以我抱她威胁我要100元我不给,又要1000元遭到我拒绝,她当即报警抢在警察来之前带3个陌生男性携带棍棒,其中2人动手将我和60岁妈妈打成轻微伤,我方一共3个轻微伤。对方其中1人摔倒额头创口缝3针属轻微伤。该女一系列主观故意不给钱、出手推我,索要无理赔偿,明知警察即将出警来还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我家人(我妈妈60多岁了)请问按照法律规定,对方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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