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我们出资建房,别人要分,有法律依据吗.用老人名字老人是农业人口,可以批房基地,用老房是理由
更新时间:2014-02-21 20:25:52
问题描述:
老人在世时我爱日用老人名字和老房子俩间30批左右在东山坡批一块房基地.老人是农村户口,以修缮老房字为理由才可以批房基地.老人去世后我爱日出资盖三层楼证明日大伯哥,二伯,大姑姐.后来政府拆迁负责人**等调查核实我爱人出资属实,拆迁补偿由我爱人 代管.现在三伯哥要分房,不同意改房证.求助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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