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
更新时间:2014-02-21 17:33:34
问题描述:
我的亲属,于2013年初在公共汽车上与人发生口角,由于当时喝了酒,情绪没控制住,给一个乘客造成了轻伤害。其实是由于拉拽他,给撞上了车上的护栏,鼻子骨折。对方起诉至检查机关,给我家亲属。当时法院调解,对方坚持要赔偿10万元,我家亲属拿不出来,对方就坚持要判刑。最后法院判处10个月,并取消了对受害方的赔偿。结果现在快放出来了,对方有要起诉并要求赔偿。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法律,刑事案件结束了可以再民事赔偿吗?如果要赔偿的话,赔偿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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